國家七部委發出關于環保新條例
瀏覽次數: 342 發布時間:2017-06-28 14:40:58 發布人:editor
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、商務部、國土資源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、環保總局七部委聯合發出了《關于做好控制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資源性產品出口有關配套措施的通知》,將出臺多項措施,控制部分高耗能、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出口。
《通知》稱,近年來,鋼鐵、水泥、電解鋁、焦炭等行業投資過快增長,產能盲目擴大,鋼坯及鋼錠、電解鋁、鐵合金、部分有色金屬等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資源性產品出口大量增加,加劇了國內能源、原材料、運輸緊張的矛盾和資源環境壓力。
2004年出口的未鍛軋鋁、鋼坯和鋼材、鐵合金以及黃磷四種產品生產環節消耗電能490億千瓦時,占全部電力缺口的82%。如果考慮運輸等各環節,消耗的電能還要更多。而且高耗能產品大多是嚴重污染環境的產品,焦炭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氣、廢水,電解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氟化物,鐵合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等都嚴重污染環境。
《通知》稱,國家將從保護國內資源,鼓勵資源性商品進口,并將完善高耗能企業的電價形成機制,繼續堅持差別電價政策,結合電價改革拉大不同電壓等級的差價,低電壓等級的電價適當提高,高電壓等級的電價適當下調。同時,還將加強鋼鐵、電解鋁、水泥等重點調控行業的風險評估,確保金融機構更好地把握貸款投向。
《通知》表示,繼煤炭、焦炭、鋼鐵之后,還要將氧化鋁、鐵合金礦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,停止審批新的加工貿易合同。